離婚所需證件,證明離婚需要雙方一起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需要帶身份證。《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