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徵地拆遷補償款

拖欠徵地拆遷補償款
挪用徵地拆遷補償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徵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徵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徵收空閒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耕地佔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徵地管理費,按徵地總費用的3%計算。


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耕地佔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國有和集體所有制的廠礦企事業單位的動遷,考慮實際損失給予適當的補償。辦公用房參照民房動遷標準;廠房等生產設施按重置折舊計算,適當考慮停工搬遷損失費用。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鄉村運輸道路,施工期間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養護,工程竣工後按補償標準由各市組織修復。


鄉村道路(瀝青路面)視取料難易、路面寬度情況,每公里補償20-35萬元。鄉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補償9萬元。


鄉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補償4萬元考慮農民羣衆生產和生活需要,確需修建的鄉村道路連接線和田間作業道,按補償標準由各市組織實施。


村道路連接線(砂石路面)每公里補償12萬元(含徵地費用、簡易構造物)。鄉村道路連接線、田間作業道每公里補償8萬元按簽訂的徵地和動遷補償投資協議中所覈定總費用的5%計算。不可預見費由建設單位負責使用,主要用於因工程設計變更引發的擴大徵地和地上附着物動遷的補償;


工程設計時沒有發現,徵地動遷協議中沒有列入的不可預見的地下構造物動遷補償;


因國家政策性調整及不可抗拒的地震災害等不可預見項目的補償。


涉及徵地的不可預見項目,由省交通廳和省國土資源廳共同覈定。按省市簽訂的動遷補償投資協議中所覈定的總費用的3%計提。各市動遷辦公室爲臨時性機構,主要負責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拆遷地上、地下附着物和地方協調工作。市動遷辦公室應嚴格按有關規定包乾使用,不得超支。高速公路佔地賠償——林地補償費計算方法舉行聽證會,與業主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