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上寫用途怎樣寫

身份證上寫用途怎樣寫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利用別人身份證買怎樣寫公證

親:如果用別人的身份證買房存在法律風險喲!從法律角度來講,律師不建議用別人身份證買房,根據我國物權法規定,房屋的所有權以房產登記爲準。如果用別人的身份證買房,房產登記別人姓名,自身權益很難保障。如果堅持用別人的身份證買房,公證處是不給公證的,可以到律師事務所辦理律師見證,在見證協議中說明買房款是由您支付的,說明您對該房產擁有的使用權年限等。但即使這樣只能防範部分風險,不能防範全部風險。如果別人因債務,可能導致房產被查封而對您本人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