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退休人員的調整辦法和標準能是什麼

企業退休人員的調整辦法和標準能是什麼
企業退休人員的調整辦法和標準能是什麼
1、定額調整
檔案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5元。
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5元。
1月1日後參加工作、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63元。
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2、掛鉤調整
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爲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3、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12月31日前,年滿70週歲(含70週歲)、不滿80週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週歲以上(含80週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