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護理費營養費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護理費營養費賠償標準
破產清算的條件
公司破產,是指對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由債權人或者由債務人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還債。公司破產清算的條件有兩層意義:

一、公司不能清償債務,指公司在經營中陷入困境,不能償還債務或者不能繼續償還債務。償還的能力表現於:

1)公司的負債超過公司的資產,出現資不抵債的情形;

2)是指公司的負債雖然未超過公司的資產,但由於種種原因,公司無力調動資產還債;

二、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是指不管是主觀還是客觀因素造成的,公司已無能力償還已到期應依法償還債務的情形。

公司出現上述情況,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企業法人因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破產;債務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還債。

企業經人民法院批准宣告破產,進入破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