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個人之間的購銷合同

公司和個人之間的購銷合同
總公司和分公司之間的合同有什麼規定

分公司並不是獨立法人,只是總公司的分設機構罷了,權利義務還要總公司承擔。你說的情況就如同左手和右手籤合同,並不能憑這樣的合同對抗第三人。 有具體案例嗎,個人覺得,一般好像不行吧,合同要雙方協商簽訂,分公司沒有法人資格,這種情況只有總公司一方有資格訂合同,而分公司沒有,相當於總公司爲分公司制定了內部規則,不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