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書沒送達 再審

調解書沒送達 再審
二審法院製作的調解書送達後是什麼樣的
《民訴意見》第191條對二審程序中當事人和解作了規定:“當事人在二審中達成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對雙方達成的和解協議進行審查並製作調解書送達當事人;因和解而申請撤訴,經審查符合撤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以上便是二審法院製作的調解書送達後的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