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商標使用期限爲多長時間

一般商標使用期限爲多長時間
一般商標使用期限爲多長時間
1、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
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爲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爲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