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判決書期間 法院有線索

公告判決書期間 法院有線索
判決書公告
公告期和案件審理期限不是同一個法律概念,判決書上所記載的日期是法院作出司法文書的日期,刊登日期是法院在無法送達的情況下,將司法文書以公告的形式向社會廣而告之,公告期限屆滿視爲已經送達。判決書公告期滿後15日內沒有上訴的視爲判決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