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醉駕緩刑比例

江蘇醉駕緩刑比例
江蘇社保繳納比例及基數

1、社保繳納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醫療保險:單位9%,個人2%+大病保險10元


失業保險:從8月1日至12月31日,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統一從3%下降爲2%,其中用人單位應繳納的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從2%下降爲1。5%,個人應繳納的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從1%下降爲0。5%。


工傷保險:單位0。5%,個人不繳費


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繳費


2、社保繳費基數


從9月1日起,南京參保企業和職工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工資下限從2200元提高到2400元,上限從13678元提高到16200元。社保繳費基數的上調,也意味着個人社保費支出要增加,以下是詳細的調整辦法:


3、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的上下限


(一)我市(除溧水、高淳區,下同)參保企業和職工(含個體工商戶,下同)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工資下限爲2400元,上限爲16200元。


(二)溧水、高淳區參保企業和職工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工資下限爲2160元,上限爲16200元。


參保企業和職工的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繳費工資的上下限,按照上述規定執行。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度參加醫療保險的月繳費標準調整爲17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度參加失業保險的月繳費標準調整爲每人每月48元。調整後的繳費工資上下限及繳費標準從9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