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異地能辦理身份證嗎

深圳異地能辦理身份證嗎
身份證能異地辦理嗎
您好,關於“深圳異地能辦理身份證嗎”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

公安機規定:於2017年7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實施身份證可異地辦理,符合條件的外地居民在本地可以辦理身份證的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補證等。

受理流程:

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的,交驗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當地居住證

申請補領居民身份證的,交驗有效期內當地居住證,戶口本或者原身份證複印件;

本人到居住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需要郵寄的填寫地址和繳納郵費。

按回執領取時間或者工作人員告知日期領取新的身份證,換髮的回收原身份證,郵寄的等待快遞通知。

受理地點:

由市(縣)公安機關確定的戶政辦證大廳和部分戶籍派出所爲換領、補領異地受理點。

這些地點當地有關部門會向社會公佈,具體請諮詢當地公安部門。

發證時限:

公安部規定,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週期。

透過目前實施情況來看,實際時間比規定的要縮短很多,一般一個月就可以領到新的身份證。

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

申領、換領身份證的收取工本費20元;

丟失補領、損壞換領第身份證的收取工本費40元。

辦理臨時身份證的收取10元。

不能受理的情形:

首次申領身份證的居民;

未錄取過指紋的;

有重證號、重記錄資訊的;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資訊與人口系統主項不一致的;

本人相貌特徵發生較大變化難以確認身份的;

法律和政策規定的不能辦證人員;

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包括僞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假證的人員,以及國家信用資訊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

對於以上情形,仍需回戶籍地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