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後,起訴離婚需要什麼

感情破裂後,起訴離婚需要什麼
感情破裂後,起訴離婚需要什麼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時,應準備、提供以下法律文書和證據材料
1、要求與被告解除婚姻關係的民事起訴狀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
2、《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三份,複印件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
3、原告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複印件交給法院;
4、被告的身份證複印件一份,交給法院;
5、孩子的出生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三份,複印件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
6、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符合離婚必備條件的證據材料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一份;
7、其他主張自己訴訟請求成立的證據材料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