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僞劣種子罪有什麼處罰標準

銷售僞劣種子罪有什麼處罰標準
銷售僞劣種子罪有什麼處罰標準
銷售僞劣種子罪,法院應當結合具體案情,按照以下標準量刑:
1、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2、使生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3、使生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構成銷售僞劣種子罪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農用生產資料質量的監督管理制度和農業生產。種子是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國家爲了加強對農用生產資料的生產和銷售,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行政法規,建立了比較完整的監督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農、林、牧、漁等生產管理法規,生產、銷售僞劣種子等農用生產資料,致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行爲。
具體表現爲以下幾點:
(1)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種子。所謂“失去使用效能的種子”,是指因爲過期、受潮、腐爛、變質等原因失去了原有功效和使用效能,喪失了使用價值的種子。
(2)銷售者以不合格的種子冒充合格的種子。所謂“不合格”,是指不具備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或者沒有達到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任何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單位也能構成本罪之主體。
4、主觀要件。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
其故意的內容表現爲兩種形式:
一是明知是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的種子而故意予以銷售;
二是故意以不合格的種子冒充合格的種子。
過失行爲,如在不明知的情況下銷售了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的種子,不能構成本罪。
本罪的犯罪目的,大多都是爲了謀利。特別應當指出的是,使生產遭受重大的損失,是本罪的後果,不是本罪的目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條,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的農藥、
獸藥、化肥、種子冒充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使生產遭受重大損失的、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使生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