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借錢辦酒席算不算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用承擔嗎

男方借錢辦酒席算不算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用承擔嗎
男方借錢辦酒席算不算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用承擔嗎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爲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爲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爲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爲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爲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爲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