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收到法院傳票後的步驟可能是什麼

離婚收到法院傳票後的步驟可能是什麼
離婚收到法院傳票後的步驟可能是什麼
1、 簽收法院送達的訴訟文書
訴訟文書包括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舉證通知書等。但有些被告在收到法院送達的文書後拒絕簽收,甚至故意躲避法院相關工作人員。
但其實這些做法很難產生實際作用,若拒絕簽收,法院工作人員完全可以留置送達。若躲避法院工作人員,法院完全可以公告送達,官司還是會照樣繼續下去。
所以只有主動簽收法院送達的法律文書,才能及時瞭解對案件審理的一系列安排,瞭解對方起訴的內容以及做到針對性的準備。
2、委託訴訟代理人
簡單地說就是委託律師來幫助你進行應訴,律師的職責就是爲當事人應訴服務的。
具體來做就是由律師來代爲訴訟,向法院遞交授權委託書,自然人的授權委託書要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法人的授權委託書要由法定代表人簽名並加蓋公章。授權委託書須記明委託事項和權限。
3、 提交答辯狀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被告應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後於15日內提交答辯狀。
在起草答辯狀時要注意有針對性,可以針對對方的一個訴訟請求或者對方起訴狀中的一個或幾個事實理由。而且要有理有據,即要用證據來說話,有些答辯狀雖然文采斐然、激揚慷慨,但沒有針對對方的指控擺事實,依據法律理正邏輯,只是一昧的道德譴責對方,反而不好。
在答辯狀中,你可以承認部分對你有利的內容,當然也可以進行反駁。如果你認爲對方在糾紛中也有違反合同或者其它侵犯你合法權利的行爲,還可以提起反訴。
4、收集、提交證據
在律師的幫助下積極收集、提交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但前提是一定要嚴格按照法院的要求進行舉證。
5、按時參加開庭
參加法庭可以向法官闡明自己的立場,也可以摸清對方的底細。即便你不出庭,法院還是可以對你進行缺席判決。當然如果因爲客觀原因無法按時出庭,可以向法院申請變更開庭日期。
6、若不服法院的裁定、判決,可以繼續上訴
裁定的上訴期限是10天,判決的上訴期限的15天,從接到裁定書、判決書的次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