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要花費多少錢

訴訟離婚要花費多少錢
訴訟離婚要花費多少錢
起訴離婚需要多少錢?根據案件的不同花費的錢數也是不同的。
首先,必須的是離婚訴訟費用。
案件受理費只是訴訟費用的一部分,是起訴時交納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但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繳費;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費,在訴訟過程中產生的申請費;鑑定費;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等,根據情況要由某一方當事人墊付。
律師代理費則因人而異。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