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銷售合同擔保協議

材料銷售合同擔保協議
透過農機銷售企業擔保

這種模式的基本做法是,農機銷售企業和金融機構合作,企業用自己的資產抵押,相關金融機構給予一定額度的授信,在授信範圍內,農機銷售企業爲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提供擔保,獲得銀行貸款。風險由銀行和農機銷售企業共擔,可以促進農機銷售企業的銷售,也解決了農民融資難題。缺點是提高了農民貸款費用。因爲農機銷售企業承擔部分風險,所以增加了擔保費。可透過銀行降息、銷售企業讓利、政府補貼等方式,降低農民貸款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