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強制執行行爲是否可訴

行政強制執行行爲是否可訴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覈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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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行政行爲是否可訴

抽象行政行爲不可訴。抽象行政行爲是“具體行政行爲”的對稱,是指行政機關在進行行政管理中,針對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普遍適用的規範性檔案的活動。因行爲結果是抽象規範的產生,故稱。如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的行爲。

抽象行政行爲雖然不對某一具體事件或特定人作出具體處理,但一切具體事件和特定人的行爲合乎抽象規範的,均在其適用範圍以內,抽象行政行爲的結果,往往是具體行政行爲的依據和條件。抽象行政行爲並不直接對具體人或事作出處理,在中國不能針對其提起行政訴訟。抽象行政行爲的合法性審査屬於國家權力機關和上級行政機關的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