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及減免稅管理

土地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及減免稅管理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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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瞭解土地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安置房稅收優惠政策是什麼?

2011年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於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明確提出了安置房稅收優惠政策。那麼,國家安置房稅收優惠政策是怎樣規定的呢?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專家的解讀。安置房稅收優惠政策:改造安置房用地免使用稅(1)對改造安置住房建設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同時,對改造安置住房經營管理單位、開發商與改造安置住房相關的印花稅以及購買安置住房的個人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徵。(2)在商品住房等開發項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3)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爲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同時,對經營管理單位回購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繼續作爲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徵契稅。安置房稅收優惠政策:個人購改造安置房享優惠(1)對於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稅率計徵契稅;購買超過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標準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稅率減半計徵契稅。(2)個人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及因拆遷重新購置安置住房,可按有關規定享受個人所得稅和契稅減免。以上是針對國家安置房稅收優惠政策的部分內容做出的解讀,從上述可以看出,拆遷人員購買安置房可享受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各地安置房稅收優惠政策並不完全相同,市民需區別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