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債務股東要還嗎,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公司的債務股東要還嗎,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公司的債務股東要還嗎,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答
在一般情形下,公司的債務,由公司償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承擔責任。如果股東存在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逃避債務的行爲,需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公司法》第三條的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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