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超期羈押

公安局超期羈押
如何應對公安超期羈押

向當地檢察機關的控申部門反映情況,因爲檢察院是刑事訴訟的監督機關,賦有監督公安機關的職責。也可按國家賠償法追究公安機關的超期羈押的賠償責任。


超期羈押是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階段的羈押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羈押時限的一種違法行爲。超期羈押不僅嚴重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而且違背法制理念,褻讀法律尊嚴,嚴重損害了公安司法機關在人民羣衆中的良好形象。爲維護法律的尊嚴,保障刑事訴訟活動順利進行,保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對超期羈押現象予以堅決的糾正和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