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帶的產權怎麼樣才能作廢或者更改

附帶的產權怎麼樣才能作廢或者更改
附帶的產權怎麼樣才能作廢或者更改
民法典》中使房產證註銷需要符合下面的情形,到房管部門去申請註銷。
具體情形:
1.不動產滅失的;
2.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的;
3.不動產被依法沒收、徵收或者收回的;
4.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導致不動產權利消滅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辦理註銷登記:
(一)不動產滅失的;
(二)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的;
(三)不動產被依法沒收、徵收或者收回的;
(四)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導致不動產權利消滅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不動產上已經設立抵押權、地役權或者已經辦理預告登記,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因放棄權利申請註銷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提供抵押權人、地役權人、預告登記權利人同意的書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