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產權上加名字

如何在產權上加名字
如何在產權上加名字
產權證加名字的方法是:
(一)繼承:單方到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加名,或單方到公證機關公證後申請過戶;
(二)買賣、贈與:雙方到不動產登記中心持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書,買賣、贈與合同,房產測繪附圖、原房地產權證書、身份證明等資料辦理轉移登記;
(三)析產:僅適用於夫妻之間,憑藉結婚證等資料直接辦理。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註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