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順序是怎樣規定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此外,對被繼承人履行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和喪偶女婿也可作爲第一順序參加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