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索債而非法拘禁他人

爲索債而非法拘禁他人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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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索債拘禁他人的怎麼處罰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三款明確規定,“爲索取債務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規定處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爲索取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拘禁他人行爲如何定罪問題的解釋》規定,行爲人爲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因此,爲索債拘禁他人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但是,犯罪人與被害人之間存在合法債權債務關係,犯罪人使用綁架、拘禁手段索要財物超過其實際享有的債權數額的行爲,不能簡單地界定爲綁架罪或非法拘禁罪。

因爲行爲人之間有合法債權的存在,犯罪人有索要合法債權的目的,如果行爲人索取財物的數額明顯超過其實際債權,足以證明行爲人的主觀目的是非法佔有他人財物,其索取合法債務顯然已成次要目的,應以綁架罪定罪量刑;但若超過合法債權部分數額不足以證明行爲人主觀目的是爲了非法佔有他人財物,行爲人只要以勒索財物爲目的,綁架並實際控制他人,即構成犯罪。

希望能給您一下幫助。生活中爲了追討債權(不管是合法,還是非法的債權),實施非法拘禁債務人的行爲還是比較常見的。如果非法拘禁的持續時間、造成的危害後果達到法律規定的,就構成非法拘禁罪,受到相應的處罰。如果您也實施了這樣的行爲,我們建議您委託專業辯護律師爲您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