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未帶駕照要不要扣分

駕車未帶駕照要不要扣分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爲。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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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時發生車禍要不要報警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1、不需要報警的情形

發生輕微物損交通事故後,事故當事人在相互查驗證件及保險憑證後(最好手機拍照留存),立即向投保的保險公司報告,同時應當迅速撤離事故現場,將車輛移至附近不影響交通的地點。

獲得保險公司報案號後,自行協商處理有關賠償事宜,雙方共同填寫《協議書》,共同簽名並各自留存一份。無協議書的,當事人應當以文字方式如實記載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聯繫方式、機動車駕駛證號、機動車牌號,交強險的投保公司、保險單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事故責任等內容,並共同簽名。

對事故現場拍照留存後,事故雙方也可以共同到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服務中心進行定損理賠。

2、需要報警的情形

雖然輕微交通事故可以自行協商解決。不過,交警也提醒廣大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不得自行協商處理: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無交強險保險標誌的;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並造成損失的;發現對方有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或持有假牌、假證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