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加蓋已承兌登記

銀行承兌匯票加蓋已承兌登記
銀行承兌匯票背書需要加蓋的章

匯票背書需要企業財務章和企業有權人的署名章。


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是銀行承兌匯票流通的主要方式。根據《票據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持票人可以將匯票權利轉讓給他人或者將一定的匯票權利授予他人行使。目前,我國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最常見的方法是在票據背面或粘單的背書欄內簽章(即蓋了企業財務章和企業有權人的署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