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 運輸合同違約條款

校車 運輸合同違約條款
運輸合同賠償方面的條款有哪些

1、賠償額的計算


對於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法律、行政法規對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和賠償限額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2、限額賠償


注意在民航、鐵路、汽車、海上和水路五種運輸方式中,公路和水路貨物運輸沒有明確的限額賠償規定,其他三種都是限額賠償。因此,水運貨物運輸合同當事人亦可以就貨物的損失賠償事先進行約定,以便於及時處理損害賠償。


3、保價運輸


雙方應在合同中明確保價運輸,承運人按價值承運,就應當按價值賠償;按重量承運,就應按重量賠償。重量賠償的原則是按重量乘以每單位重量賠償額計算出賠償總額;價值賠償是以託運人聲明價值爲賠償基礎。


綜上所述,爲了防止貨物運輸過程發生損害無人賠償,貿易公司要和運輸公司簽訂一份內容完整的運輸合同。首先,公司要明確運輸公司的資質、然後在正式簽約的時候,將水路運輸週期、貨物損害賠償、運費及結算方式、承運人義務和違約責任等寫清楚。如果雙方打算長期合作的話,可以簽署一份長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