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團伙集體

犯罪團伙集體
被逮捕後還可以取保候審嗎,取保候審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強制措施有五種,分別是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並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

逮捕是爲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偵查、串供、毀滅證據等採取的一種較爲嚴厲的刑事強制措施,被逮捕的人一般具有較大的現實社會危險性,可以說,逮捕是比取保候審更爲嚴重的刑事強制措施。因此,一般被逮捕以後再被取保候審會比較困難,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被逮捕後滿足一定條件仍然是可以被取保候審的。

逮捕後符合條件的是可以取保候審的。依據法律規定,對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採用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方法。取保候審符合條件也是可以改爲逮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