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單位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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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個人所得稅什麼時候申報的?
個人所得稅是以納稅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爲計稅依據的。所以你的做法是正確的。這裏涉及到幾個概念,我從東莞地稅網站摘錄給你。   有關個人所得稅電子申報軟件   “所得期”、“所屬期”等幾個時間概念的解釋說明   一、概念      1、“所得期間”:填寫扣繳義務人支付納稅人應稅所得的時間,即收入發放的月份。   2、“收入所屬期間(起)”、“收入所屬期間(止)”:是指納稅人該項所得的所屬期間。(對於工資薪金所得、生產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可以通俗解釋爲個人取得該項收入而付出勞動的期間;對於稿酬所得是指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的時間,對於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和財產租賃所得是指納稅人爲取得的該項所得而提供使用權的期間;財產轉讓所得是指納稅人轉讓財產的時間;偶然所得是指納稅人得獎、中獎、中彩的時間;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用以計息的持股或持債時間,或者是被股東用以進行分配的稅後利潤的所屬時間。)    3、“稅款所屬時期”:是指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產生納稅義務的時間。扣繳義務人支付應稅所得的同時,納稅人因此產生應負擔的納稅義務,所以從時間角度看“所得期間”與“稅款所屬時期”是同一時間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