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管轄的概念

行政訴訟管轄的概念
行政訴訟證據的概念種類
  《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電子數據;  (五)證人證言;  (六)當事人的陳述;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以上證據經法庭審查屬實,才能作爲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