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權異議二審速裁

管轄權異議二審速裁
管轄權異議二審審理期限是多久?
你好,管轄權異議二審審理期限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當事人對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送達後10日內提出上訴,當事人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書面裁定。其中,對被告管轄權異議成立的裁定,原告可以提起上訴。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