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和解協議書怎麼寫該注意哪些

交通事故和解協議書怎麼寫該注意哪些
交通事故和解協議書怎麼寫該注意哪些
交通事故和解協議書應寫明:事故時間;事故地點;當事人情況: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身份證、聯繫方式;事故經過;雙方各自承擔多少責任。經調解協商,雙方共同達成的協議;當事人簽字:年月日。
交通事故和解協議書的注意事項的內容包括:
1、確定甲乙雙方主體資格是否適格,也即甲乙是否有權利簽訂調解協議;
2、協議內容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是否存在違法內容;
3、賠償項目以及金額是否顯失公平,是否存在重大誤解;
4、最後,建議雙方簽訂調解協議後讓交警隊的仲裁委或者法院出具調解書。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並共同簽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聯繫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當事人的責任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