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損害賠償的時間的規定離婚損害賠償只能在離婚訴訟時或離婚後一年內提起;無過錯方作爲原告的離婚案件,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無過錯方作爲被告的離婚案件,可在同意離婚的同時提出損害賠償請求。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