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損害賠償的時間的規定

離婚損害賠償的時間的規定
離婚損害賠償的時間的規定
離婚損害賠償只能在離婚訴訟時或離婚後一年內提起;

無過錯方作爲原告的離婚案件,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無過錯方作爲被告的離婚案件,可在同意離婚的同時提出損害賠償請求。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