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 美容

醫療事故 美容
美容醫療事故處理流程
可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之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責令整形公司賠償原告何某的醫療費用、交通費以及今後治療費,雖然《民法通則》規定精神損害賠償只適用於對一定範圍內人格權的侵犯,但鑑於何某因美容失敗容貌受損,精神上遭受巨大痛苦,因此,應給予其適當的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