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探視權可以剝奪嗎

父母的探視權可以剝奪嗎
父母的探視權可以剝奪嗎
離婚父母雙方對孩子的親屬權利並不會因雙方婚姻關係的終結而消亡,也就是說,離婚後未撫養孩子一方仍然有探望孩子的權利,且這種權利不能被非法剝奪。
可以中止探望權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一方對子女存在違法犯罪行爲的。
2、探望一方教唆、脅迫、引誘子女實施不良行爲的。
3、探望一方有嚴重的健康障礙,威脅子女健康的。
4、探望一方存在嚴重品質缺陷直接威脅到子女健康或者安全的。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民法典》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