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責任被告癌症不出庭怎麼辦

刑事責任被告癌症不出庭怎麼辦
被告一方不出庭怎麼辦
當被告不出庭參加案件審理時,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如被告故意迴避,拒不配合,原告應當法院提供被告詳細住址和聯繫方式,由法院留置送達或公告送達;在法院依法送達訴狀副本和開庭傳票以後,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審理,缺席判決。
被告不出庭答辯視爲對自身民事權利的放棄,承擔可能對其不利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