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問一下針對於如何降低孩子撫養費

你好問一下針對於如何降低孩子撫養費
你好問一下針對於如何降低孩子撫養費
撫養教育子女是父母應盡的義務,但撫養費的實際給付,以其具有負擔能力爲前提。根據司法實踐,父或母一方請求減少、中止給付子女撫養費的,應當舉證證明本人的生活境遇發生變化,無實際給付能力,一般是指以下情形:
(一)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支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或全部撫養費的情形;
(二)給付方因違法犯罪被收監改造或被勞動教養,失去經濟能力無力給付的,但恢復人身自由後有經濟來源的,則應按原協議或判決給付。注:需要注意的是,父或母減少或中止給付撫養費後,一旦恢復甚至超過原有的撫養能力,子女仍有權要求回覆至原定的撫養費數額,甚至要求增加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