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哪些是單位賠償的

工傷哪些是單位賠償的
工傷哪些是單位賠償的
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等都需要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二)傷殘就業補助金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爲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五級、六級傷殘的,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四)停工留薪期護理費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五)其他應當由用人單位支付的情形。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