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陽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死亡賠償金

潮陽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死亡賠償金
潮陽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死亡賠償金怎麼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潮陽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死亡賠償金採取定型化賠償模式,即賠償數額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客觀標準以二十年固定賠償年限計算。這一計算標準既與過去的法律法規相銜接,又不致因主觀計算導致貧富懸殊、兩極分化。 注: 1、按照這一計算標準,死亡賠償金比過去提高一倍多。 2、需要注意的是,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30條的規定,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3、在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前,《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國家賠償法》對於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爲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沒有規定具體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