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複議機關

教育行政複議機關
教育行政機關行政複議有什麼不同的地方嗎
教育行政機關行政複議和正常行政複議是一樣的,行政複議是與行政行爲具有法律上利害關係的人認爲行政機關所作出的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權限的行政機關申請複議,由複議機關依法對被申請行政行爲合法性和合理性進行審查並作出決定的活動和制度。行政複議是行政機關實施的被動行政行爲,它兼具行政監督、行政救濟和行政司法行爲的特徵和屬性。它對於監督和維護行政主體依法行使行政職權,保護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