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產假規定2023湖北省最新產假規定 一、產假假期的規定 根據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新的保護女職工的規定,產假由90天調整至98天。 二、增加產假的情況 如果出現下列情況,可以在98天的基礎上增加相應天數。 (一)晚育另給假30天。 (二)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三)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三、爸爸們的護理假 並不是每一個爸爸都擁有護理假,只有在已婚晚育的情形下,纔給予10天的護理假。 四、相關政策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七條:已婚婦女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並給予其配偶(男方)護理假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