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當庭認罪律師能否繼續作無罪辯護

被告人當庭認罪律師能否繼續作無罪辯護
被告人當庭認罪律師能否繼續作無罪辯護
考慮到現行的刑事法庭佈局無法爲律師提供與被告人進行當庭溝通的便利條件(這與民事訴訟中當事人與代理律師的自由溝通形成鮮明對比),律師既無法當庭詢問被告人改變立場的原因,無法告知其改變立場的法律後果,更無法向其徵詢對律師繼續作無罪辯護的看法。那麼,律師唯一的選擇就是申請法庭暫停法庭審理,至少應當努力爭取申請法庭做短暫的休庭,以便與委託人進行溝通和交流。透過這種溝通和交流,律師可以詢問被告人突然認罪的原因和真實想法,尤其要告知當庭突然認罪可能帶來的消極後果,特別是當庭認罪會對律師的無罪辯護帶來極爲負面的影響。當庭突然認罪的被告人其實是陷入困境之中的當事人,亟需律師的法律輔導和諮詢意見。至於律師究竟是繼續作無罪辯護,還是改變辯護的思路,那要看律師與被告人協商和溝通的結果而定了。如果被告人經過律師善意的勸解和忠告之後,幡然悔悟,並同意律師的無罪辯護思路,那麼,律師當然可以繼續作無罪辯護。而假如被告人經過與律師的協商,繼續堅持當庭認罪,並堅決反對作無罪辯護的,那麼,律師就有必要考慮是否還要繼續堅持無罪辯護立場了。被告人在堅持認罪的同時,明確反對律師繼續作無罪辯護的,律師確實需要考慮究竟是順應被告人的意見改變辯護思路,還是退出案件的辯護活動了。當然,也有被告人自己堅持認罪,也並不反對律師繼續作無罪辯護的情況。對此情況,律師在盡到提醒和勸解義務之後,繼續作無罪辯護也是無可厚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