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把村民土地證名字寫錯咋辦

村委把村民土地證名字寫錯咋辦
村民私自把土地出讓採石礦,村委會該咋辦?
如果經過協商解決不了,可以向鄉政府彙報。《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