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保全要哪些手續進行申請

訴前保全要哪些手續進行申請
離婚時怎樣申請訴前保全

1、申請法院: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從法律規定看,申請財產保全並不侷限在財產所在地,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處境就近選擇法院。)


2、受理時間:法院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作出保全措施的,會立即執行財產保全。


3、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


4、擔保:


一是申請人。法院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的,申請人沒有提供的,會裁定駁回申請。


二是被申請人。財產糾紛案件中,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法院會裁定解除保全。


5、複議: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一次。但複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