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的三方協議能不能複印

空白的三方協議能不能複印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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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的三方協議能不能複印

可以複印。一般來說,經雙方覈對認可,並有雙方進行說明並簽章的合同複印件可以認定爲和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我國《合同法》第32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九條的規定,無法與原件、原物覈對的複印件、複製品,不能單獨作爲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