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找幾份寫好的遺囑好嗎

想找幾份寫好的遺囑好嗎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已經寫好的遺囑能更改嗎




    已經寫好的遺囑是可以更改的,可以撤銷和變更,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爲準。但變更公證遺囑的,需要再透過公證的方式變更,自行變更的,變更無效。



    《繼承法》第二十條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爲準。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什麼樣的遺囑不能更改



    除非遺囑人去世,否則沒有絕對不得更改的遺囑。相比之下公證遺囑更爲權威可信,以其他方式立的遺囑不能更改公證遺囑。



    《繼承法》第二十條規定: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的,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爲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公證遺囑的變更和撤銷,最適宜的是也採取遺囑公證的形式,由遺囑人立新遺囑,表明原先所立遺囑變更或無效。需要注意的是,單方法律行爲具有很強的對世性,單方行爲生效後對行爲人具有較強的拘束力,發生遺囑變更時,數份遺囑均爲有效,只不過應按法律確定的規則選擇效力最高的



    公證處辦理撤銷或變更公證遺囑的程序與辦理遺囑公證的程序相同。



    遺囑人變更、撤銷公證遺囑的行爲真實、合法的,公證處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撤銷公證遺囑的手續:對變更公證遺囑的,應根據變更的內容重新制作一份遺囑公證書,並收回原遺囑公證書;對撤銷公證遺囑的,應當出具撤銷遺囑公證書,並收回原遺囑公證書。



    公證服務收費標準:



    (一)辦理遺囑公證,每件收費150—200元。



    (二)保管遺產,由雙方協商收費。



    (三)確認遺囑效力,每件收費200—300元。



    《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司法部關於調整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



    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接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已經寫好的遺囑被更改掉也是需要基於立遺囑人自己的意願而不能是被強迫的,並且被修改過後就需要以最後一份爲生效的遺囑,而前面的那些遺囑內容就因此而沒有任何的效力,立遺囑的人只要在世一天就可以對遺囑內容擁有絕對的修改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