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三十六條主要內容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三十六條主要內容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三十六條主要內容有哪些
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應當在其財政預算內安排支援畜牧業發展的良種補貼、貼息補助等資金,並鼓勵有關金融機構透過提供貸款、保險服務等形式,支援畜禽養殖者購買優良畜禽、繁育良種、改善生產設施、擴大養殖規模,提高養殖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