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的認定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的認定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