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法醫鑑定有異議怎麼辦

對法醫鑑定有異議怎麼辦
法醫鑑定異議應該怎麼處理?
根據我國規定對法醫鑑定有異議可要求就對方傷情進行重新鑑定。若對方不予配合的,在確定對方沒有受傷或傷情輕微的前提下,也可以對方爲被告,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附帶民事訴訟;在訴訟中若對方也起訴的,則可要求法院委託相應鑑定機構對其傷情進行重新鑑定。也可向檢察院、上級公安機關反映情況。若想盡快解決,在對方給與相應賠償的前提下,也可考慮協商解除。